担任主人公的小说叫什么?该书名为《宁愿相思无归途》,是一本以豪门为背景的现言作品,精彩内容完结小说《宁愿相思无归途》,概述为:我叫白深深,是个夜场小姐。但我不出台。男人这个物种,必须要拴着他,让他想吃,吃不到。一旦吃过了解馋了,你也就失去了这个客户。所以相比那些轻易就脱掉衣服陪着男人巫山云雨的妞儿,我总是更容易得到他们垂涎的目光。我很红,赚得自然也最多,在豪门夜宴,只要提起白深深,众说纷纭。夜场的姑娘,和娱乐界的差不多,在争议和挑逗中生存,在心计和手段中成名。我就属于这一行所有姑娘削尖了脑袋也想学一手的标杆。我叫白深深,是个夜场小姐。但我不出台。男人这个物种,必须要拴着他,让他想吃,吃不到。一旦吃过了解馋了,你也就失去了这个客户。所以相比那些轻易就脱掉衣服陪着男人巫山云雨的妞儿,我总是更容易得到他们垂涎的目...
那是一个男人的手,掌心的粗砾压得嘴唇生疼,他并没有用力,却足够将我拖着向角落处挪去。我怕极了,叫不出来就剧烈的挣扎着,将我能想到的擒拿术全都用上了,可他仿佛知道我要做什么,在我动脚的前一秒,干脆利落的困住了我。大雨浇在身上,我渐渐失了力气,瘫软在他怀里。...
我叫白深深,是个夜场小姐。
但我不出台。
男人这个物种,必须要拴着他,让他想吃,吃不到。一旦吃过了解馋了,你也就失去了这个客户。
所以相比那些轻易就脱掉衣服陪着男人巫山云雨的妞儿,我总是更容易得到他们垂涎的目光。
我很红,赚得自然也最多,在豪门夜宴,只要提起白深深,众说纷纭。
夜场的姑娘,和娱乐界的差不多,在争议和挑逗中生存,在心计和手段中成名。
我就属于这一行所有姑娘削尖了脑袋也想学一手的标杆。
但我并不快乐。
我看透了男人,有钱的道貌岸然,没钱的没囊没气,有势的风、流成性,平庸的碌碌无为,更多的人,都把女人当玩物,把上/床当交易。
我曾想,这辈子就这么过下去吧,好在我还年轻,有大把的光阴供我虚度,直到他忽然出现。
那是2008年的夏天,雾都市区下了一场特别大的暴雨,由南城到北城,所有街道都泡了,路灯被淹得断了电,街口一片漆黑。
我凌晨两点多下班,和我特别要好的姐妹儿裴美玲在小巷子口分开后,凭着记忆淌水往车站的方向走。
一阵窸窣的声响从身后的转弯处飘了过来,越来越响,脚步声、叫骂声,在瓢泼大雨中都那般突兀。
我下意识的回头,一群男人杀气腾腾的从后面追了过来。
我虽然日日夜夜游走在男人堆里,却从没见过这么血腥恐怖的场面,他们都拿着手电和家伙,随着奔跑的摇摆幅度灯光偶尔扫过身体,全都是破烂的血渍。
眼见那些人疯了一般的冲过来,我吓得要叫,却忽然被人捂住了嘴巴。
那是一个男人的手,掌心的粗砾压得嘴唇生疼,他并没有用力,却足够将我拖着向角落处挪去。
我怕极了,叫不出来就剧烈的挣扎着,将我能想到的擒拿术全都用上了,可他仿佛知道我要做什么,在我动脚的前一秒,干脆利落的困住了我。
大雨浇在身上,我渐渐失了力气,瘫软在他怀里。
他的身上都是血,黑色的衬衣和西裤都贴在身上,脖子裸露的地方全都结了血咖,看着触目惊心。
他压过来,和我的身体叠在一起,我都能感觉到彼此冰冷的温度和一声声的心跳,他对我说,“别怕,帮我躲一下。”
那群人已经完全逼近,就在几米开外。
黑暗处,他猛地一个用力,我们颠倒了位置,我挡在他身前,他轻轻拥着我,整张脸完全埋入我胸口。
灼热的呼吸和冰凉的雨水混合在一起,刺激的我禁不住颤抖起来,那群人的脚步顿住,冷冷的看过来,抱着我的男人手臂忽然一紧。
我知道,他可能也在害怕,那么多人,他已经扛不住了。
我咬了咬牙,抬起手臂,朝着他的后背狠狠地一拍,“你又来泡妞儿了?你对得起我吗,我为你怀了两个孩子,都他、妈流了!我受不住了,你爱她你就娶她吧,我们离婚!”
男人的身子明显僵硬了一下,似乎没想到我会这样说。
那群人抹了抹脸上的雨水,靠近过来,我眼疾手快的朝后退了一步,挥舞着手臂,“我背井离乡跟你来雾都,你就这么对我的!”
我从最前面的那个人手中将棍子夺过来,不管不顾的一阵乱抡,他们有不少人都被我抡到了。
我大哭着,喉咙嘶哑,像是疯了一般。
他们骂了一声婊、子,狠狠推了我一下,我向后退去,不偏不倚的压在男人身上。
我将棍子扔在地上,故作惊恐的瞪大了眼睛。
“你们,刚才从这里经过的那个血人,和你们一样…”
为首的男人眼睛一眯,“那个男的去哪儿了?”
我颤抖着伸出手,指了指巷口外面的北方,“有一个人接应他,然后他们上了一辆摩托…都是血,好可怕。”
男的摆了一下手,朝地上啐了口痰,“他、妈的,好不容易见他落一次单,结果又跑了,给我追!”
他们骂骂咧咧的一起朝着巷口飞奔出去,眨眼间便不见了人影。
我转过身,看了一眼死死靠在墙上的他,“你还活着吗?”
回应我的只有沉默。
我从未如此害怕,我伸出手去触摸他。还未碰上他的身体,他忽然将我用力一扯,扯进了他怀里。
一道霹雷从天而降,就落在不远处的树上,“嘎”地一声,火花四溅中,那棵树成了两半。
窜天的火光和刺目的闪电让我看清了他的脸,也在那一刻,一切都静止了。
他长得真好看。
脸的轮廓特别硬朗,棱角分明刚硬坚毅,一双眼睛亮的像空中的鹰隼,就那么直直的望着我。
我呆了许久,他忽然笑了一声,伸出沾着鲜血的手指,在我的唇上轻轻碰了碰,“你叫什么。”
我张开嘴,用特别嘶哑的声音告诉他,“白深深。”
他重复了一遍,唇角勾起一个惨白的弧度,对我说,“我记住了。”
他记住了。
而我也记住了他。
一个穿了一身黑色,风雨雷电中血染满衣长相俊朗的陌生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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